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
一、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行政部门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。
二、按时、认真做好学校每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,并准确、及时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寄送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办公室。
三、编制学校招生宣传资料,组织招生咨询宣传工作。
四、处理和接待各种有关招生的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。
五、组织和管理招生实际录取工作。
六、汇总、整理和归档学校新生名册。
七、整理、归档各种有关招生的文件和资料。
八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